1、 托運貨物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承運人要求出具單位介紹信或其它有效證明時,托運人應予以提供,托運國家限制運輸的貨物時,應隨附國家有關部門出具的準許運輸的有效憑證。
2、 托運人在托運貨物中嚴禁夾帶禁止運輸或限制運輸的物品、危險品、貴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資料等。
3、 托運人填寫貨物托運書時詳細填寫托運人、收貨人的具體單位或者個人的全稱及詳細地址、電話、郵政編碼和其它相關內容。
4、 貨物包裝要堅固、完好、輕便、保證貨物在運輸過程中,不損壞、散失、滲漏,不致損壞和污染飛機設備或其它物品。托運人應當根據貨物的性質、重量、運輸環境條件和承運人的要求,采用適當的內外包裝材料和包裝形式妥善包裝。精密易碎、怕震怕壓、不可倒置的貨物,必須有相應的防止貨運損壞包裝措施,嚴禁使用草袋包裝或草繩捆扎。
5、 托運人應在每件貨物包裝上標明出發站、到達站和托運人、收貨人的單位、姓名及詳細地址電話。
6、 每件貨物的重量,一般不超過80公斤,體積一般不超過40*60*100CM。
7、 每件貨物的長、寬、高之和不得少于40CM。
8、 每公斤貨物的體積超過6000立方厘米的為輕泡貨物,輕泡貨物為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公斤計算。
9、 收貨人憑到貨通知單或單位介紹信和本人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提貨,委托他人提貨時,憑到貨通知單或貨主單位指定的收貨人及提貨人的居民身份證件提貨。
10、 凡到達的貨物自發出通知單的次日起,免費保管三天,逾期提取,按規定收取保管費。